3月20日,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落实,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虹与我院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与所分管科室局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责任书内容紧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逐项明确了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领导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等重点任务推进的具体评价指标,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求进行了细化量化。
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推动检察机关不断规范司法、公正司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