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6年11月23日在马尔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刘晓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马尔康市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改善民生等系列重大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检察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与进步,为马尔康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藏区社会面依法治理常态化的总体布局,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促进平安马尔康、法治马尔康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围绕依法治藏总要求,深入开展反分裂、反自焚、反渗透等专项斗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依法对自焚案件提起公诉3件4人。认真落实重要时段、敏感节点维稳工作机制,通过抽派干警片区巡逻、卡点执勤和参加群众工作组等方式,积极参与马尔康地区维稳防控工作。
深入推进平安马尔康建设。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配合协作,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90件141人,起诉165件228人。建立健全对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围绕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相继开展了打击整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专项行动,五年来共起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生态资源犯罪16人。依法办理了省州挂牌督办的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探索建立“补植复绿”工作机制,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结合办案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依法督促涉案单位或个人补种林木640余株。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较小的,不批准逮捕46人,对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人。成立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认真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全力做好未成年人预防帮教工作。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把释法说理纳入办案各个环节。认真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注重用民族语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积极推行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巡回检察等制度,正确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合理表达诉求,始终保持进京到省涉检案件“零上访”。为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在全市所有乡镇挂牌设立检察联络点,成立脚木足、卓克基两个派驻乡镇检察室,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密切检群关系。
二、坚持有腐必反,保持高压态势,着力净化政治生态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五年来共依法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8件2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70余万元。依法查办了马尔康市龙尔甲乡原任党委书记陈芝松、乡长阿泽多,市卫生局原局长谭学文等贪污受贿案。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方法,依法查办了全州教育系统贪贿案2件2人、交通系统贪贿案4件4人,我市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贿案6件8人。所查办的马尔康市日部乡木郎村原村委会主任让板受贿案和康山乡牧业村原支部书记泽朗多吉挪用公款案均被中纪委、监察部作为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例在全国予以通报。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立案查办玩忽职守渎职犯罪案件2件3人。积极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严厉打击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依法介入2012年“3∙13”重大交通事故、2013年“10∙10”钢架桥垮塌事故等7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在2013年“3∙22”塔吊倒塌事故调查中,依法对州建设局检测中心塔吊检测员李威、康鹏以玩忽职守犯罪立案侦查,该案被高检院作为典型案例供全国检察机关参考借鉴。
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同步预防。深入教育、卫生、交通等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案例分析,撰写预防调查报告。2015年撰写的《马尔康市自建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肯定性批示,为市政府出台我市村级组织自建项目实施方案提供了参考;2016年与州检察院共同完成的《阿坝州交通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被高检院、省检察院采用。精选一批优秀预防职务犯罪公益短片,在马尔康电视台滚动播放,深入市国税局、财政局、马尔康中学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邀请资阳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成员为全市3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职务犯罪预防专题宣讲,得到广泛好评。与信用联社、汶马高速鹧鸪山隧道施工单位中铁二局四公司等单位建立“检企共建”关系,积极开展争创廉洁示范单位和廉洁示范工程活动。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受理查询9次。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三、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漏罪漏诉等问题的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侦查,引导侦查取证38件(次),引导侦查人员及时、全面、合法地收集固定指控犯罪所必需的证据,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0份、补充侦查提纲32份。加强对裁判形成过程的监督,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24次,提出量刑建议147件,对符合抗诉条件的刑事判决,依法提起抗诉1件1人,法院已作改判。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坚持以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为重心,加大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办案力度。围绕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3件,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10件,督促履行职责18 件,办理支持起诉9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日常监督,配合监管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200余次,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4次。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特赦部分罪犯法律监督工作等专项检察的开展,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坚持每年两次的回访考察,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积极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工作,不断规范监督的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
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断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主动走访42家行政执法单位督促落实“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重点监督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行为,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1人。
四、强化自身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成效。五年来,除每年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外,还就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刑罚执行检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9个专项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并及时报告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加强与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的意见,高度重视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向政协、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市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参加座谈、视察、专题调研,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听证、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活动。大力推进“阳光检察”工作,加强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建设,完善新闻发布、公开审查、听证等制度。以案件信息为主,将检务公开内容向司法办案延伸,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47份、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0条,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公正。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五年来共邀请80多名代表、委员和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
加强自身内部监督。切实加强对自身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防止检察权滥用。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过程中,通过设立临时党小组和执法办案监督员,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严格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各业务部门所办案件定期集中评查,对不捕、不诉、无罪判决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对职务犯罪案件适用强制措施、扣押冻结财物等环节进行重点评查,确保规范司法的要求落到实处。成立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通过对司法办案各个节点的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确保司法办案工作严格、规范、高效运行。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以人为本、固本强基,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长远发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和灵魂,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班子思想政治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筑牢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不断提高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会议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高班子成员谋划检察工作、驾驭复杂局面、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认真落实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任职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杜绝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省检察院“十个严禁”,加强检容检纪和履职情况的督察力度,完善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措施,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干警培养,依托高检院、省州检察院、对口援藏检察院等搭建的学习平台,对全体检察人员开展岗位轮训,通过组织参加优秀公诉人、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刑罚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等竞赛评选活动,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到上级检察院锻炼、对口援藏检察院跟案学习等,大力培养年轻优秀干警,不断提高队伍实战能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五年来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21期748人(次)。
加强基层院建设。按照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投入700余万元进一步加强办公办案场所和办公办案装备建设。技术侦查用房、驻所检察室、检务公开、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接待综合大厅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办公办案设备进一步优化,2013年顺利通过省州检察院对市检察院“八化”建设抽样评估检查验收,成为全省藏区唯一基层院“八化”建设示范院。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刑罚执行监督机制、刑事速裁程序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等改革工作,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围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等四项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加强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首轮检察官入额遴选,遴选出首批入额检察官13名。
有序推进援藏受援工作。坚持把援助院的帮扶与自身努力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内生动力,增强“造血”功能。认真落实对口援助互派交流机制,与对口援助院资阳和广安市县两级院开展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的援藏工作。五年来,与援助院互访交流16批181人(次),组织培训84人(次),接受援助资金59万元。
五年来,我们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还全面完成了市委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扎实开展“走基层”、“双联”等工作,帮助联系村——梭磨乡砍竹村、木尔溪村和古尔沟村顺利推进和全面完成了幸福美丽家园建设、基层活动阵地建设等任务,目前正与联系乡、联系村的干部群众们全力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市检察院及全体干警为联系村、结对认亲联系户、贫困家庭、困难僧人累计捐款10万余元。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成效明显,得到了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获得多项集体和个人荣誉,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获得县级以上集体荣誉表彰12个(次)、个人表彰24人(次),荣记个人三等功7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州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爱护、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必须始终不渝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必须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教育,严格管理,严肃执纪,规范司法,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为检察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二是对“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还不够有力,创新意识与当前检察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三是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还需更大的提高,以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从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是马尔康市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检察工作面临着全面加强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市委第二次党代会为马尔康绘制了未来五年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在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五年,市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三个强化”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为动力,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加快建设“一中心一枢纽三地”、奋力实现“十三五”发展宏伟目标、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胜利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服务“十三五”规划
自觉按照高检院提出的“十个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牢牢扎根灵魂深处,贯穿到各项检察工作中,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刻理解“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内涵,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五大”发展理念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美丽、富裕、幸福、法治、廉洁”马尔康建设保驾护航。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开展检察工作和“十三五”规划要求自觉结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水平。
二、坚持打击犯罪和社会治理相结合,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战略定力,深入开展反分裂、反自焚、反渗透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反动宣传、聚集闹事、暴力恐怖、煽动自焚等活动。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黄赌毒等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要。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作用,依法加强对食品药品、生态环保、卫生教育等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增强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安全感。
三、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继续保持全力查办职务犯罪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推动反腐败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涉农惠农等涉及民生民利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入查办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涉及的职务犯罪。加强侦查信息技术应用,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办案优势,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和水平。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分析机制,提出有效预防对策。加快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和公共信息查询机制建设,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审计等单位联系协作,形成反腐败合力。深化预防宣传,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推动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
四、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深入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加强诉讼监督把保障人权放在首位,着力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更好的维护司法公正。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更加注重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从源头预防冤假错案。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充分发挥支持公诉、量刑建议、列席审判委员会、庭前会议等诉讼程序的法律监督效能,提高抗诉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程序监督三者并重,健全行政诉讼“三位一体”监督格局。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坚决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零事故”、“零超期”成果。
五、有序推动检察改革,不断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有序推动以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检察体制改革,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合理搭建办案组织,完善司法责任体系,加强配套机制建设,探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庭审实质化,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直接起诉等多种方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办理、督办、息诉化解、终结退出、责任追究、源头治理等工作。
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着实锻造为民务实清廉好形象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队伍建设总要求,狠抓理想信念和思想作风教育,确保检察队伍忠诚纯洁可靠。大力弘扬“不甘落后、发奋图强、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马尔康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发挥引领表率作用。强化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加大岗位练兵力度,提高干警的规范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强检察队伍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扩展工作眼界和视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刻开展警示教育,从严治检、从严执纪,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
七、着力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不断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的平台和渠道。通过检察开放日、微信、微博、门户网站、新闻客户端、案件信息公开网等方式和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确保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坚持抓基础夯根基,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检察工作需要,以经费保障为龙头、以科技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两翼,以强化内部审计和强化内部管理监督为抓手,以检务保障信息平台为支撑,大力提升检务保障法治化和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心中装着人民,检察事业才能长青;顺着人民的目光,检察工作才能走得更远。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将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秉持法治精神,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努力以更加务实有效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努力为马尔康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人民检察院将单位和个人构成行贿犯罪的信息录入全国联网的行贿犯罪数据库查询系统并对外提供查询,有关主管(监管)部门根据查询结果,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取消资格、降低资质或信誉分、市场禁入、中止业务等处置,从而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
2、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国家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宽严相济要求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严重犯罪中的从宽情节和轻微犯罪中的从严情节也要依法分别予以宽严体现,对犯罪的实体处理和适用诉讼程序都要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
3、检企共建:检企共建是顺应社会发展,促进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廉洁化、市场经营法制化、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相互促进、意义深远的系统工程,能够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全企业防腐机制,推动廉洁文化建设。
4、社区矫正: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适用范围: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5、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指具有法定行政管理权限的机关或组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过渡到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协作机制。包括将国家工作人员与行政相对人的涉罪行为过渡到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协作机制。
6、羁押必要性审查: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检察机关自行启动或依申请启动,根据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主观恶性、认罪悔罪表现、羁押期间的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证据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因素,综合衡量是否有必要继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逮捕措施的案件审查活动。
7、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指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强制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8、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指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原则,组织研发的融办案、管理、监督、统计于一体的保障全国四级检察院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信息平台。该平台实现了业务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业务质量网上考评。
9、基层院“八化”建设: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