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二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十)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0年1月 日在马尔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晓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市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促改革、提素能、建一流”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定不移护民利惠民生,扎实推进平安马尔康建设
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各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有序。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80人。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起诉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2人,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8人。及时介入路懋军等4人开设赌场、季某涉嫌贪污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提高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站位,建立信息共享、提前介入侦查、重大案情公开通报等机制,形成打击合力。针对原白湾乡加达村部分村干部、村民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成立办案组,指定专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加强对案件证据的审查,确保案件质量。深入基层向群众宣讲扫黑除恶有关政策,发动群众举报,并对重点人员进行面对面法治教育。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创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6件(次),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畅通检律沟通渠道,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优化律师服务平台运行效能,提供更加便捷、专业的服务。办理司法救助案3件,发放救助金2万元,及时向因案致贫、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伸出援手,传递司法温度。高度重视涉军案件办理,依法维护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二、坚定不移深耕主责主业,聚力守护公平正义司法防线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着力在做强法律监督主业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着眼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的发挥,在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无罪不受刑事追究、有罪受到公正惩罚。依法不批准逮捕9人、不起诉3人,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7件,追加逮捕1人,追加起诉1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提档升级。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着力转变“重刑轻民轻行”传统观念,下大力气强弱项补短板,回应群众对审判公正的期盼和执行难问题的关切。率先在法院设立首个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岗,会签《关于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岗”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畅通和拓展司法信息交流渠道。依法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2件、支持起诉案2件,行政执法监督案6件。切实加强与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外部关系,推动建立非诉执行监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藏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2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件。所办理的全州首例经幡损坏脱落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形成了全州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深入各乡镇开展公益监督,对卓克基嘉绒藏族文化旅游区居民集中安置点餐厨垃圾污染环境、邓家桥村蒙古沟侵占河道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真正把侵害公益问题解决在诉前;针对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依法提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通过召开首次公益诉讼公开宣告、诉前圆桌会议,加强沟通交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同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坚定不移立足创新发展,努力打造藏区“检察产品”
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努力提供更加符合人民需要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倾力打造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自2018年10月10日开馆以来,以提升藏区群众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信仰、增强民族认同感为己任,创新法治教育实践。与教育局签订“检校协作”机制,确定将基地作为各中小学校外法治教育课堂,让学生到基地接受教育成为常态。在马尔康市二中设立“格桑梅朵”法治教育驻校工作室,检察长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员额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辅导员,不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采取“菜单式”和“订单式”相结合的方式,组织132批次共7000余名中小学生、马尔康民族师范学校、阿坝州卫校学生到基地开展“我与祖国共成长”爱国主义教育、达萨社区“五点半”法治课堂、“双牵手”关爱留守儿童等主题活动。基地成为州府所在地“两联一进”“法律七进”的重要载体,开馆以来接待国家公职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宗教教职人员、农牧民群众、社区矫正人员等不同群体4000余人,基地受众面不断扩大,实现了检察走进群众,群众了解检察,检察服务群众,群众支持检察。按照州委刘坪书记将“格桑梅朵”打造成为阿坝州名片的要求,目前,全州各中小学已将由基地开始的宣誓仪式列为学校每周升旗仪式重要内容。红原、壤塘、松潘等县按照“三统一”的要求,全面启动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基地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充分肯定,2019年11月,全省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市检察院召开,12月,基地被州委、州政府命名为阿坝州第二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创新研发12309检察智能服务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延伸检察触角,拓展司法为民、便民渠道。整合检察互联网平台,创新研发融检察服务、检察宣传、监督评议于一体的“中心+平台+智能服务站”12309藏区检察为民服务新模式,并在马尔康市政务大厅、马江社区、达萨社区投入使用。同时借助12309检察智能服务站,开发“格桑梅朵网络法治课堂”客户端,与学校网络教学系统连接,采取“菜单式和订单式”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学校需求,为各中小学校编制和收集相关法治教育课程,让全市各中小学师生能在教室组织学生观看课件,达到足不出户、一个课件、全市受益的效果,有效节约人力资源和时间成本。
四、坚定不移深化配套改革,努力提高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紧紧围绕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加快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以专业化、集约化、扁平化为目标,强化业务部门设置,突出综合部门保障功能,提升办案和管理质效。按照“3+2”模式(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3个业务部门和办公室、政治部2个综合部门)全面完成检察院机关自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全部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这次改革,以适应“四大检察”总体布局。
优化案件办理模式。全面实行“捕诉一体”,设立专业化刑事检察部门,科学组建检察官办案单元,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进而形成以责任倒逼检察官注重案件质量效果的良性循环。全面推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提升监督刚性,公开宣告检察建议1件。全面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繁简分流办案机制,适用率达63%,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推动修复社会关系、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率。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以案件信息公开作为积极构建开放、动态、便民检务公开新机制的切入点,助推办案质量、执法规范提升。全年公开案件文书信息22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11条。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58人次。综合运用检察新媒体矩阵搭建检务公开新媒体平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四个铁一般”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着力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全面完成机关党建活动阵地和检察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弘扬烈火淬金、信念不息的“马检精神”,积极营造正气充盈的检察生态。
坚持抓监督严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四纵一横”的监督责任体系。深刻汲取蒲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院党组自觉接受州检察院党组系统内政治巡察,全面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四不”问题专项整治和政法系统“万案大评查”活动,切实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经常性开展“强责任、严制度、促规范”专项检务督察,警醒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坚持抓培训强素质。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网、“检答网”等平台,分层分类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深化援藏受援工作机制,与广安市前锋区、广安区和邻水县检察院签定援藏受援检察机关培训协议,通过案件讨论、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提升干警专业素能和办案水平。先后组织干警参加检察系统及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各项培训185人(次)。结合“一院一品”创建活动,成功创建“格桑梅朵”未检品牌、创新研发12309检察智能服务站和网络法治课堂,从而发现人才、培育骨干,比学赶超,激发队伍整体活力。
各位代表,面对检察职能调整、多重改革叠加的复杂形势,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权属于人民,在工作中紧紧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专题报告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更加注重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营企业家等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院”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对外发布检察动态、案件信息、法律资讯等,回应社会关切,弘扬法治精神,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检察、支持检察。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还全面完成了市委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全覆盖工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为联系乡村、联系群众和僧人解决实际困难。2019年检察工作再创佳绩,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8年全省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被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表彰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荣获全州检察系统绩效目标考核一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长期以来重视、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中仍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科技助力办案成效还不够明显,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围绕检察转型发展的新要求,人才培养的系统性、针对性还需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细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更新监督理念,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服务大局更有作为。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提高检察工作贡献度。进一步深化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有效化解风险、促进发展。不断加大对危害转型升级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环境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强对国土、食药、环境等领域行政执法活动专项督查,严肃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结合社会发展形势,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起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的期盼。
法律监督更加精准。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积极适应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等制度带来的新要求,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推动“两法衔接”、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纵深发展,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查找履职不全面不均衡不充分问题,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工作平衡发展。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用好公益诉讼这一职能,不作为必究、违法者必惩,严格把握诉前程序标准,寓办案于服务之中,通过公益诉讼办案服务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传递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
检察改革更加深入。强化内设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融合、日常运转、办案组衔接等方面工作,从物理组合向化学融合深入转变。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核把关,严格规范办案流程,注重各种权利保障,准确适用法律,精心办好每一起案件。持续深化、巩固员额制改革,加强专业化办案组建设,提高检察官专业能力素养,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队伍建设更加严实。始终坚持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员凝聚到一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培养,紧紧围绕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打造忠诚、担当、为民的检察队伍。突出检务督察重点,加大内部点名通报曝光力度。强化司法责任制办案模式下的流程控制和监督制约,完善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部门协同监督机制。以“远拓与深耕”为魂,引领干警传承创新创优科学发展的思想理念,塑造司法办案工匠之魂,凝聚专业精神,提升工作品质。
各位代表,新时代召唤新作为,新担当不负新使命。我们将继续在市委和州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永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本色,在传承红色基因中增强政治定力,在不断创新探索中提升能力水平,在服务发展大局中更好保驾护航,为马尔康加快推进“一城一市三地”建设,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全力争当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逮捕的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办案单位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 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修改、制定后法律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案件,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捕诉一体: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速裁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的一种刑事审判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不受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期限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宣告判决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机关整合服务群众功能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其中实体大厅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大厅,此外还专门设立了律师阅卷室、涉案财物保管室、电子卷宗制作室、公开审查室等功能场所。
认罪认罚从宽: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依法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四不”问题专项整治:政法领域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的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