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马尔康市检察院召开支部集中学习,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院政治部主任马轲组织学习,全院在家干警参加学习。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明确了组织处理的指导思想、方式、原则、适用对象,明确了组织处理的适用情形,对组织处理的程序、影响期、申诉、纠正等作了规定。该规定是第一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
马轲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规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对表对标,严格自我审视,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以更扎实的作风认真履职尽责,努力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