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1年12月20日在马尔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品安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我院在市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和省委、州委、市委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紧紧围绕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以主动的检察担当助力幸福生活
五年来,我们始终以“国之大者”的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在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上展现新作为。
全力决战脱贫攻坚。选派2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切实加强结对帮扶工作。积极争取30万元建设资金,用于改善梭磨乡木尔溪村村民行路难问题。深入调查走访,切实将12万元对标补短专项帮扶款用于解决梭磨乡木尔溪、古尔沟、色尔米村贫困户和“五类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帮助贫困群众实现就业8人,向5户遭受火灾及重病家庭送去慰问金8千元。结合“走基层、送温暖”等活动开展,为困难群众送去价值3万余元物资,为村摘帽、户脱贫贡献了检察力量。单位和第一书记先后荣获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竭力融入疫情防控。坚持以最坚定信心、最严格举措、最果断行动,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不误。切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的专项监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安全。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律师协会的协调配合,大力推行视频会见、远程提讯等科技应用,共会见和提讯235人次,切实保障诉讼活动在疫情期间正常进行。制作推送“格桑梅朵”防疫课程云课堂3期次,2千余名师生在线观看。深入联系乡村防疫卡点,指导疫情防控,为重要岗位人员和村民送去1.5万余元物资。及时发布涉疫典型案例,合力推动疫情防控落地生根。
协力推进反腐倡廉。坚持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2件2人。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6人,决定逮捕13人,提起公诉16人。对5件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提前介入,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办理我州首例监委移送的州中职校计财处原副处长杨成柱受贿案。经省州检察院指定,审查起诉凉山州金融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贺雪梅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等大要案7件。协助相关部门查询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和村“两委”干部刑事违法犯罪记录3千余人。
二、紧紧围绕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以能动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
五年来,我们始终厚植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情怀,践行检察为民宗旨,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上作出新成绩。
依法打击危害严重刑事犯罪。为有力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严重暴力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113人,提起公诉190人;对毒品犯罪,批准逮捕17人,提起公诉18人;对网络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7人;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12人,提起公诉20人。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持续在依法严打、打财断血上下功夫,办理涉恶案件11人,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并针对监管漏洞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专案“7·10”办案团队荣获四川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办案团队。
注重提档升级检察为民模式。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件60人次,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律师等共同参与案件公开听证4场次,通过答疑解惑、释法说理,最大限度消除疑虑、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践行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宗旨,创新研发“中心+平台+智能服务站”的“12309”检察为民服务新模式,畅通群众诉求通道。立足检察便民理念,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和律师阅卷服务130余人次。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9件,发放救助金16.5万元,彰显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暖。
俱进开创格桑梅朵未检品牌。聚焦涉藏地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途径,创建“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学校师生等群体共523批17213人开展法治教育、党团活动。通过检察建议,基地宣誓仪式的宣词,列为全州中小学校升旗仪式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法治进校园方式,15名员额检察官分别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开辟“格桑梅朵”法治课堂,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为推动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与团州委签订《“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地2019年被评为阿坝州第二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21年被命名为四川省第三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格桑梅朵”法治品牌写入2020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
三、紧紧围绕司法办案中心工作,以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更新检察理念,统筹“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在法律监督、捍卫正义上实现新突破。
全面做优刑事检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4件244人,批准逮捕127件202人,不批准逮捕3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64件432人,提起公诉245件403人,不起诉19件35人。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依法监督立案6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依法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9人,追诉漏罪漏犯10人,改变案件定性5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请抗诉案件1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中存在的脱管漏管等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检察建议2份,对刑事判决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 发出检察建议5份。全面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4件,均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精准做实民行检察。着力转变“重刑轻民轻行”传统观念,下大力气强弱项补短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审判公正的期盼和执行问题的关切,办理案件27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监督7件、民事执行监督12件,行政审判程序监督2件、行政执行监督6件。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力保障其合法权益,办理农民工讨薪等申请支持起诉案件16件。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检察智慧,以“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为主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件。严格落实最高检“二号检察建议”,办理系列民事行政送达程序监督案件,进一步推动“检法”良性互动,共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深入做好公益诉讼。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我们不断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5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65件,食品药品5件,其他领域5件。在全州牵头开展“净化江河源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双江口水电开发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中扬尘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通过全州首例经幡损坏脱落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为检察机关开拓探索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依法提起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违法者为受损公益“买单”。依法办理烟草专卖场所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售标志公益诉讼案件,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司法改革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深化改革,在提升改革综合效能、实现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上取得新成效。
贯彻落实检察体制改革。按照聚焦“选人、授权、明责”要求,择优遴选13名检察官入额,完成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套改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原职能部门重组,成立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保留政治部和办公室。严格落实终身负责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倒逼检察官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自觉做好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人员转隶、编制划转、案件线索和财物的移交,确保改革平稳过渡。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认真落实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工作要求,围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继续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不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推行一个案件由一名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全程负责、一办到底的检察工作机制,审查起诉时间明显缩短,退补率、“案-件比”持续降低,检察监督更加精准。深化刑事速裁程序、繁简分流制度,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效能。2019年以来,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41件218人,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司法成本。
五、紧紧围绕检察管理内生动力,以坚定的政治忠诚锻造检察铁军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锤炼干警理想信念、责任担当、过硬本领、纪律作风,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铁军上呈现新气象。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全方面。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全面完成机关党建活动阵地和检察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弘扬烈火淬金、信念不息的“马检精神”,积极营造正气充盈的检察生态。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聚焦“六大顽瘴痼疾”重点整治,推出六个方面十一条便民利民措施,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2项,检察队伍的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
坚持抓培训强素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学习等教育,用活用好“检答网”“学习强国”等资源。分类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培训200余人次,抽调、选拔15余人次参加省州业务比赛和重大案件办理。深化援藏受援工作机制,与广安市前锋区、广安区和邻水县检察院签定援藏受援培训协议,采取工作交流、案件讨论、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干警专业素能和办案水平,干警学思践悟能力进一步增强。
坚持抓监督严管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四纵一横”的监督责任体系。自觉接受省、州检察机关政治巡察,全面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四不”问题专项整治和政法系统“万案大评查”活动,切实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抓实“三个规定”填报,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重大事项21件。经常性开展专项检务督察,警醒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五年来,干警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六、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价值追求,以自觉的检察公开赢得社会公信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在阳光检务上实现新跨越。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8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检察工作7次,接受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刑事检察、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题审议4次,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9条,切实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广泛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积极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群众和律师等参加公开庭审、公开宣告、公开听证等18次,适时开展各类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17次,让人民群众不断提升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率,“零距离”感受并检视检察工作。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动态800条,推送检察信息500条。主动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60条,公开法律文书25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7条。不断完善、更新检察门户网站和“12309”中国检察信息网内容,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五年来,我们的队伍凝心聚力、团结拼搏,我们的工作稳步提升、持续精进。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四川省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六年荣获全州检察系统绩效目标考核一等奖,共有30余个集体和15名个人先后荣获国家、省、州、市表彰。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的工作蹄疾步稳,五年的改革锐意进取,五年的成效令人振奋,我们深深体会到:一是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只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才能把准航向、精准发力,盯准目标、全面履职。二是必须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这个主线。只有切实将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推地方各项事业发展,检察工作才能行稳致远。三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这个宗旨。只有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遵循天理、国法、人情之义,举司法之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四是必须坚持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只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反观过去,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践行需持续做实,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转变。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综合素能还需进一步提高。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气力破难题、补短板。
未来五年工作安排
未来的五年,马尔康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牵引,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不断深化基层治理能力,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按照规定向市委请示报告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充分发挥“格桑梅朵”基地作用,自觉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围绕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方面,履职尽责,聚焦发力,不断提供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二、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遵循“稳进、落实、提升”工作基调,围绕“六稳六保”任务,切实找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不断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三、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抓手,着力激发检察工作动力
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管理、保障制度,进一步畅通三类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继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统筹推进检察官入额退额动态管理、检察辅助人员职务转换和聘用制书记员招录等工作。按期晋升员额检察官、司法警察等级。严格落实对检察人员的全员、全面、全时考核,进一步注重考核实效,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四、坚持以从严治检为保障,着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对标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把全面从严治检抓得更严更实。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等“三个规定”,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持续整治“四风”和违规办案问题,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高标准建好“一城两区三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与司法渎职侵权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十大业务”。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二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1月11日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2号检察建议),其主要内容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2015年以来关于人民法院民事公告送达案件的检察监督情况进行总结,并就其中发现的人民法院民事公告送达不规范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及文件有关公告送达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告送达的有关司法解释或文件,纠正各地存在公告送达不规范现象等。
公益诉讼: 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修改、制定后法律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案件,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主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案-件比:指发生的具体“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形成的对比关系,系体现办案质效的指标。案件退查、延期、上诉等情形多,“件”就越多,案件比越高,办案质效就差;反之,“件”数越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质效就高。
认罪认罚从宽: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依法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政法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通过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使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